素质教育与小学语文教学
一、从“素质教育”的视角,看小学语文教学1.对“素质教育”的初步认识“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,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,以尊重学生主体和主动精神、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、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。”
①简言之,是注重受教育者基本素质发展的教育。人的素质结构是开放的,有序的、分层次的身心系统。根据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》的提法,可以整理成如下的图示:基础层“学校教育,其涵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(或阶级)的要求,有目的、有计划、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,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(或阶级)所需要的人的活动。”
②其根本属性是“培养人”。“素质教育”就是面向21世纪对基础教育的需求,针对中小学中一度普遍存在的“应试教育”的弊端而提出的,它明确了基础教育的出发点与归宿。学校课程是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手段,教学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。毋庸置疑,作为义务教育中的重要基础学科──小学语文,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中,应担负着极其重要的任务。这种认识,基于“语文学科的功能和语文教学的任务是多维的,既包含发展语言这一基本功能和任务,又包含再现知识、认识世界、形成学习方法的功能和任务,也还包含着提高思想、陶冶情感的功能和任务”
③不难看出,组成语文学科功能的各要素与人的素质结构各层次要素之间,有着密切的关系;在“人”通过个性认识和社会实践活动,形成比较稳定素养的过程中,语文的学习必然会施以重大的影响。此外,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,是素质的特点之一。素质是社会文化通过个体有意识地反复交错进行的“内化”和“外化”,逐渐积淀而成的身心发展的品质,而这种“内化”与“外化”的主要“工具”是语言。况且,小学阶段是整个学龄期语言和思维发展的最佳期。
综上所述,小学语文教学应是“素质教育”的“主阵地”,具有其它学科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
3.小学语文教学改革与“素质教育”建国之后,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我国的小学语文教学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,教学改革不断深化。1993年秋实行的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(试行)》,已明确地将本学科纳入素质教育的轨道;教材的科学化、多样化进程,不断加速;小学语文教学基本理论,在充分进行实验研究、不断总结经验的过程中,有所发展。在教学改革的进程中,一些观点已成为小语界同仁的共识,并在逾来逾大的范围内转化为教学活动。一是明确了小学语文教学功能和任务的综合性,增强了整体意识;二是明确了小学语文学科的根本属性,增强了训练意识,提高了寓德育于教学之中的自觉性;三是明确了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“主体”地位,应与教育中的“客体”地位是辩证统一的,既要充分调动儿童学习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教师又要不失时机地予以引导、教授;四是更自觉地从教育心理学的高度,探索学生的认识规律,重视了语言与思维发展的辩证统一,注重非智力因素的培养;五是明确了语感教学为基础,以语言规律为指导,加强了语言训练的科学性;六是从儿童的年龄特征出发,进行了“愉快教学”的尝试;七是立足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,进行“目标教学”的研究;八是教法、学法、考法的综合改革……篇幅所限,仅举如许,但足以说明小学语文教学。是始终伴随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,不断改革进取的。这构成了小学语文教学发展的主流。然而,由于“应试教育”的桎梏,区域性的教育体制正在完善之中;学校干部、教师队伍的建设,不能适应教育飞速发展;教学研究的成果,不能更大范围地转化为教学效益等原因,造成一部分学校,乃至地区的小学语文教学的质量仍存在一定的问题。“素质教育”的提出,有利于端正教育思想,有利于区域性教育体制的完美,有利于学校干部、教师队伍的建设。这些都对小学语文教学的发展,起到推动作用,同时,对小学语文教学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。我们应该抓住契机,深入小学语文教学改革,以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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